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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评选龙港市2022年度“优秀建筑业企业”的通知
 
时间:2023/3/23 11:21:39 阅读数:
 

关于组织评选龙港市2022年度“优秀建筑业企业”的通知
各建筑业企业:
  2022年是我市建筑业施工企业创新创优,取得辉煌成就的一年。为了进一步落实龙政发〔2022〕16号文件精神,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和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的提升,现决定开展龙港市2022年度“优秀建筑业企业”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龙港市行政区域内工商、税务、统计登记的所有建筑业企业(包括总承包和专业承包)。
  二、评选条件
  (一)市建筑业优秀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
  1、三级及以上主项为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工程、水利公路等总承包资质企业及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
  2、企业合法经营,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依法纳税,生产经营状况良好;
  3、企业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市场行为规范,内部管理有序,经营业绩突出,合同(用工)履约规范,税收贡献大,带动作用强,品牌作用好,具有良好的企业形象;
  4、注重企业文化建设、人才培养、职工权益保障,企业凝聚力强。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优秀建筑业企业:
  1、当年受到国家相关部门通报批评的;
  2、当年发生一次一般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的;
  3、工人实名制未全覆盖的;
  4、当年发生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或造成农民工群体上访事件的;
  5、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申报资料
  参加龙港市优秀建筑业企业评选时需提交以下申报资料:
  1、《龙港市优秀建筑业企业评选申报表》(见附件1);
  2、《龙港市优秀建筑业企业评选标准》(见附件2)自评得分及相应的证明材料。
  3、除上述材料外,另需提供企业资质证书、企业营业执照、市建筑业会员证明以及需要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4、申报表所填内容应真实可靠,填写准确完整并盖公章;申报资料中的复印件均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上述材料装订成册。
  四、评分办法
  对符合条件的申报建筑业企业,按《龙港市优秀建筑业企业评比标准》进行评定。按照分类分级(一级5家、二级2家、三级10家)进行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名,按全市建筑业企业总数约20%比例确定优秀建筑业企业名单。
  五、评选程序
  1、各建筑业企业将参加评选优秀建筑业企业的申报资料,于2023年4月5日前报送市建筑业协会;
  2、市建筑业协会根据评选标准,组织评选小组于2023年4月20日前对申请企业进行综合评分,提出建议名单报市资规局;
  3、市资规局对建议名单进行审核,报经局班子会议通过后,在官方网站予以公示3天;
  4、公示无异议的,获评的龙港市优秀建筑业企业由市资规局予以表彰。


  附件:
  附件1:龙港市优秀建筑业企业申报表

  附件2:《龙港市优秀建筑业企业评比标准》

龙港市建筑业协会秘书处

                    2023.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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