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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龙港市“2023年度建筑业成长型企业”评选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4/2/20 10:15:13 阅读数:
 

龙港市建筑业协会 2024-01-31 17:15 浙江

各建筑业企业

    2023年龙港市建筑业产值41.78亿,全年同比增长47%、建安工程同比增长35.4%,双双位居温州市第一,建筑业增加值16.49亿元,同比增长31.4%,快于GDP增速22.7百分点,建筑业行业已成为龙港市重要的支柱经济产业,这些骄人的成绩取得离不开那些正在快速成长的中小型建筑施工企业贡献。为全面表彰龙港市建筑业先进企业,突出中小型企业的成长带动作用,鼓励企业持续做大做强,着力营造有利于建筑业企业创新发展的深厚氛围。经研究决定,现组织开展评选龙港市"2023年度建筑业成长型企业"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龙港市行政区域内工商、税务、统计登记的所有建筑业企业(不包括已参加龙港市2023年度龙头、骨干、优秀企业评定的建筑业企业)

   二、评选条件

   (一)市建筑业成长型企业须满足以下条件:

   1、房建总承包企业产值达到2000万元以上;

   2、安装总承包企业产值达到1000万元以上;

   3、市政总承包企业产值达到1000万元以上;

   4、专业承包企业产值达到500万元以上。

   (二)市建筑业成长型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

  1、企业合法经营,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依法纳税,生产经营状况良好且快速成长;

  2、企业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市场行为规范,内部管理有序,经营业绩突出,合同(用工)履约规范,税收贡献大,带动作用强,品牌作用好,具有良好的企业形象;

  3、注重企业文化建设、人才培养、职工权益保障,企业凝聚力强。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成长型建筑业企业

  1、当年受到相关部门通报批评的;

  2、当年发生一次一般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的;

  3、工人实名制未全覆盖的;

  4、当年发生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并造成农民工群体上访事件的;

  5、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申报资料

  参加龙港市成长型建筑业企业评选时需提交以下申报资料:

  1、《龙港市成长型建筑业企业评选申报表》(见附件1);

  2、《龙港市成长型建筑业企业评选标准》(见附件2)自评得分及相应的证明材料。

  3、除上述材料外,另需提供企业资质证书、企业营业执照、建筑业协会会员证明以及需要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4、申报表所填内容应真实可靠,填写准确完整并盖公章;申报资料中的复印件均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上述材料装订成册。

  四、评分办法

  对符合条件的申报建筑业企业,按《龙港市成长型建筑业企业评比标准》进行评定。根据得分高低,按照50%的比例确定2023年度成长型企业名单(若参加评选企业数少于5家,则全获评)

  五、评选程序

  1、各建筑业企业将参加评选成长型建筑业企业的申报资料,于2024年2月29日前报送市建筑业协会;

  2、市建筑业协会根据评选标准,组织评选小组于2024年3月10日前对申请企业进行综合评分,提出建议名单报市资规局;

  3、市资规局对建议名单进行审核,报经局班子会议通过后,在官方网站予以公示3天;

  4、公示无异议的,获评的龙港市2023年度成长型建筑业企业由市资规局予以表彰。

附件1、2 下载地址

2023年度龙港市成长建筑业企业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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